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让独居特困老人病有所医******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作林)1月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杨志伟提出了关心关爱独居特困老人的建议。他建议,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济制度,为保护独居特困老人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如何保障独居特困老人的生活,让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应全方位摸底调查,采集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基础数据库。”杨志伟建议,由街道社区、村委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摸底调查独居特困老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了解掌握老人们的生活情况、健康状况及日常照护需求情况,分类建立档案。他建议,特别要建立60岁以上独居孤寡老人数据库,设立安全等级,按照轻重缓急,制定经济资助、上门照料、探访频次等服务方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